近年來,有一些犯了錯誤的“問題干部”在受到紀律處分之后,通過接受教育培訓,進行了“回爐再造”。干部“回爐”后的表現(xiàn),成為了他們是否能夠重新上崗或提拔任用的參考因素。
“回爐”原指金屬重新熔化提煉,比喻人重新接受教育、考驗和培養(yǎng)。對“問題干部”進行“回爐淬火”,既是整治干部為官不為、為官亂為的有效舉措,也給犯了錯誤的黨員干部創(chuàng)造了一次改正錯誤、洗心革面的重生機會。
古人云:“人非圣賢,孰能無過?過而能改,善莫大焉?!秉h員干部被組織處分后認識到自身問題、及時改正,進而實現(xiàn)自我完善、積極作為,對組織和個人而言都是有益的。對這些“問題干部”,組織上提供合適的磨練機會和鍛煉條件,讓干部“回爐再造”,不僅給他們提供了一個難得的糾正錯誤的機會,也更能體現(xiàn)出我們黨“懲前毖后,治病救人”的一貫方針和對犯錯誤的黨員干部“不一棍子打死”的良苦用心。
當然,讓“問題干部”“回爐”,需要建立有效而完善的制度,需要艱苦而真正能鍛煉人的“大熔爐”,以便讓這些干部深刻銘記教訓、接受洗禮,去除思想上的污垢,進而煥然一新。同時,黨員干部“回爐再造”,不能流于形式,要真實地讓他們置身于“火爐”之中,接受再考驗、再教育。雖然,不一定能使每個人都能鍛造得“爐火純青”,但至少能把他們的理想信念錘煉得更加堅定,使他們的思想素質(zhì)和工作能力得到強化,讓他們有更大的定力經(jīng)受住糖衣炮彈的襲擊,經(jīng)受住諸多工作難題的考驗。此外,評價黨員干部“回爐”的效果,不僅要綜合組織部門以及領(lǐng)導(dǎo)、同事們的考核評價,還要能夠接受廣大群眾的檢驗。對于“問題干部”的復(fù)出程序也必須要做到認真嚴謹、公開透明,以便更好地接受外界的監(jiān)督。
(來源:中國紀檢監(jiān)察報 編輯:黨群工作部楊小杰)